企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,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?
企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,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?
解答:
一、增值税免征的会计处理
增值税直接免税,除出口业务的免税外,分为两种情况:
1.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超过税法规定限额的
比如,在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(季度申报的销售额低于30万元),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部分就免征增值税,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专票税额缴税。
(1)发生销售收入时: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主营业务收入/其他业务收入等
(2)月末或季末销售额满足免征增值税的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
贷:其他收益/营业外收入
说明: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用“其他收益”,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用“营业外收入”。
2.税法规定的销售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的
比如,自产自销农产品的,批发零售鲜活肉蛋或蔬菜,批发销售种子、种苗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、滴灌带等,出租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等。
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或服务销售,本身就是免征增值税,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,满足条件的都是可以享受免征,开具发票时也是直接开具免税发票,即发票显示的税额是空白的,因此,在会计核算时不需要做价税分离。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主营业务收入/其他业务收入等
说明:因为会计核算没有做价税分离,后期做增值税的免税申报,也就不需要再做结转。
二、增值税减征的会计处理
1.增值税减征,最典型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%的,减按1%征收。应纳税额=含税销售额×1%/(1+3%)。
(1)发生销售收入时: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主营业务收入/其他业务收入等
(2)月末或季末销售额满足免征增值税的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
贷:其他收益/营业外收入
说明: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用“其他收益”,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用“营业外收入”。
(3)超过免税额或开具专票的缴税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
贷:银行存款
2.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适用简易计税的,可按照3%征收率减按2%计税。应纳税额=含税销售额×2%/(1+3%)。
(1)固定资产转入清理:
借:固定资产清理
贷:固定资产
(2)销售: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固定资产清理
3.二手车经销企业经销二手车减按0.5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应纳税额=含税销售额×0.5%/(1+0.5%)。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主营业务收入
4.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给个人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按照5%的征收率减按1.5%计算缴纳增值税。应纳税额=含税销售额×1.5%/(1+5%)。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主营业务收入/其他业务收入
增值税减征的政策出台时间前后不一致,具体的计税公式略有差异,实务中需要特别注意。